茂硕电源(00266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茂硕 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 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报告 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派驻至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