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000812) -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局主席、董事局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 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陕西金叶科 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