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00284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威星智能威星智能(SZ:002849)2025-10-27 20:59

关联人确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5][6] - 公司证券事务部等部门每年一季度确定关联人清单并更新下发[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9][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需回避表决[10]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15] - 购买或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董事会有权审议部分关联交易[16]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6] - 公司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关注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关注关联交易[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关注关联交易[17]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向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条件的关联参股公司除外[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9]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申报关联方变更情况[23]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5] - 公司发生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26] - 相关人员失职或违规致公司受损,将视情节给予处分,关联方造成重大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6] 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应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8]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及标的基本情况等内容[29] - 若成交价格与账面值等差异大应说明原因[29] - 关联交易公告需披露当年年初至公告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29]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1]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1]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1] - 本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威星智能(00284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