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0022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东方雨虹东方雨虹(SZ:002271)2025-10-27 20: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深交所、《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