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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00284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威星智能威星智能(SZ:002849)2025-10-27 20:59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公司应当 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五)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