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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00284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威星智能威星智能(SZ:002849)2025-10-27 20:5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明确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 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