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00284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威星智能威星智能(SZ:002849)2025-10-27 20:59

信息披露媒体与网站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刊及深交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媒体,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网站[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披露文件编制与审核 -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重要信息均需披露[9]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披露[20]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议后披露[20] 重大事项披露 - 证券发行申请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应向证监会说明并修改或补充公告[1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10%需披露[1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需披露[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4][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4][1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5][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需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6]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并提交相关文件[27] - 发生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公司应及时披露[29]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需了解因素并及时披露[18] 信息披露制度执行与监督 - 董事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对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并在年度报告披露[27] - 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发现问题督促改正[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和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9] 信息披露人员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5] - 董事会秘书承担信息披露具体工作,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当日向董事长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7] - 重大信息报告应及时,董事会秘书负责评估审核并组织披露[21] - 公司财务总监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负责人[46]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为联络人[50] 资料保管与借阅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20年[33]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至迟在一周内归还[33] 其他事项 - 董事会秘书应在相关人员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记录备案[37]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42]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44]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定期报告发布前完成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46]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7]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于每季度结束后三日内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51] - 问询信息范围包括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计划及进展等情况[5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要求时间内书面回复问询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指派专人负责信息问询工作[5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超答复期限未答视为不存在相关信息[5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答复意见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两份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53]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相关书面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54]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部门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给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5] - 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56]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祥运路366 - 1号1幢威星智能大厦[56] - 股东咨询电话为0571 - 88179003[56] - 传真为0571 - 88179010 - 800[56] - 电子邮箱为zqb@viewshine.cn[56] - 本制度及其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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