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002271)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投资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8]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8]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9] 超募资金限制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特定投资基金除外[9] 项目流程 - 风险投资项目意向由多部门提出,战略投资部分析评估并形成建议书[11] - 董事会秘书核查并组织评估上报[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事前审查,属股东会权限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12] - 项目批准后由战略投资部组织实施并负责日常管理[12] - 项目处置流程、审批权限与批准时相同,处置后董事长组织评估并报告[12] 决策机构 - 股东会、董事会是风险投资决策机构,重大风险投资由股东会审议[14] 风险管控 - 建立健全风险投资防火墙制度,确保人员、信息等严格分离[17] - 董事会秘书指派专人跟踪进展及安全状况[17] - 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账户管理,严禁违规操作[17] - 财务部指定专人统计类别、资金并及时对账[17] - 战略投资部可外聘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研究论证[17] - 战略投资部及财务部至少每月定期和不定期编制报告[18] 信息披露 - 风险投资按深交所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风险投资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21] - 证券投资披露投资概述、内控制度等内容[21] - 证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投资情况[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