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0022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审计质量,规范审计程序,完善公司内部 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内 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程。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 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阅并发表意见,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应 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