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华源(60109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细则发布 - 公司于2025年10月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 - 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原2023年11月印发的细则废止[20]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8] 任期与会议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 会议不定期,提前两天通知委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4] - 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管人选审查并提建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