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878.8772万股[3] -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3]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7,515.508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6]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1] - 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住所增加邮政编码250101[3]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18]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相关规定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人员提起诉讼[9]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承担赔偿责任[9]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4][15]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董事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外部董事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一般不超六年[2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4]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人数应超半数,独立董事四名,职工董事一人[2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8]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8] -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43]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设总法律顾问一名[148]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4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9]
宏盛华源(601096) - 宏盛华源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