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公司制度,修订后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查看[1][42] -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 - 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4]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中,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董事等违规行为[8] - 股东需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除规定情形外不得退股或抽回股本[1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13] - 经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4] - 特定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2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7]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6]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3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39] -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1项制度[44]
威星智能(00284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