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300218)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安利股份安利股份(SZ:300218)2025-10-27 21:13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修订《公司章程》[2] - 原《公司章程》中“第七章 监事会”整体删除,相关表述改为“审计委员会”[2] 股份与股东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8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1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698.70万股,均为普通股[6] -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1624万股,持股比例28%[5] -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1508万股,持股比例26%[5] 财务与担保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22][23] 会议与决议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5]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4]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4]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职工代表董事1名,不超过1人,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47]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2] - 轮值总经理任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连选可连任[61]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64]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度报告[64]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6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65]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65]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需经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董事会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6]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4]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