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股份(300435) - 中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SZ:300435)2025-10-27 21:1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原监事高云、方俊杰、原职工监事蔡素云不再担任监事职务,俞富灿辞去非职工董事职务并由职工代表大会改选为职工董事,董事会成员人数不变[2]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后的章程及其附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 - 公司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包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18项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股本情况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0] - 修订前公司总股本为38319.06万股,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数为38571.3万股[10] 股份限制与权益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决定报酬[16] - 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及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16] - 股东会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等事项作出决议[16] 交易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1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17]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38] - 会议召开前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修订前)或全体董事(修订后)[39]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4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50] -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50] 减资与合并 - 公司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5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