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召开流程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应10日内书面反馈[8][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8]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9] 通知与公告 - 年度股东会应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15日前公告[1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股权与提案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单独/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董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资料应含教育背景等信息[15] - 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一名董事情形除外[25] - 单独/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案提名董事候选人,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10日送达董事会[33] 会议主持与投票 - 董事会召集的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按顺序由副董事长或推举董事主持[2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2]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 股东对违规股东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其他规定 - 公司召开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21] -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明确代理事项等,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相关内容[20][21][23] -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充分披露信息,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公开征集[3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39]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人员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经理层具体实施,执行情况逐级报告[43] - 本规则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自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45]
安利股份(3002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