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3002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安利股份安利股份(SZ:300218)2025-10-27 21:15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应签保密协议[8]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如受证监会处罚等[6] 履职与解聘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职责[11]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等四种情形,公司应一月内解聘[9] 聘任与代行职责 - 原任离职后,公司原则上应三月内聘任新秘书[9]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月内完成聘任[9] 履职保障与规范 - 公司为履职提供便利和组织保障,设证券部门[14] - 统一对外信息发布渠道,特定采访或调研需审批[15] 培训与考核 - 原则上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深交所后续培训[17] - 考核与薪酬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制度执行[1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9] - 原2024年10月制度同时废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