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30021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5]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如遗漏重要附注内容等[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如遗漏年度报告重要内容等[9]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9]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0]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0] 责任追究相关 - 实施责任追究应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4]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11] - 董事长等对财务信息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11] - 出现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部门应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1] - 5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11] - 4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2]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等5种[15]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1] 其他规定 - 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信息披露应遵照相关规定执行[6] -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更正时,内审部门应调查责任并拟定意见和措施[6] - 公司有关人员应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不得干扰审计工作[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11年6月制度废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