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300218)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安利股份安利股份(SZ:300218)2025-10-27 21:15

信息披露时间 - 首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五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后续发行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7] - 年度报告应在4月30日前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8月31日前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披露[9]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应至少于变更前五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33] - 变更中期票据发行计划应至少于原发行计划到期日前五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34]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发生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亏损等需披露[14]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等需披露[14]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配合披露[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配合披露[21]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完成后提交董事会秘书审定并提交董事审阅[23] - 董事会议案草案编制完成后提交董事会秘书审定并提交董事审阅[25] - 审计委员会需对定期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披露[3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2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9] - 证券部门经董事会秘书授权进行信息汇总准备[3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33] 信息保密与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5] - 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35] -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公司应及时披露[3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36] - 董事会秘书记录董事和高管履职情况并保管档案[38] 其他规定 - 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应通过认可网站公布发行文件[7] - 公司最迟应在债权债务登记日次一工作日公告债务融资工具实际发行规模等信息[7]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10] - 更正经审计财务报告需在公告发布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审计报告[18] - 以公司名义对交易商协会行文需董事长审核批准[38] - 董事和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将受处罚[4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2013年3月制度废止[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