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股份(30043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SZ:300435)2025-10-27 21: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董事会决策 - 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7] 会议相关 - 每年不定期召开,会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通讯表决[15]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