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股份(3004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SZ:300435)2025-10-27 21:16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与解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报董事会和股东会[2] - 解聘或不再聘任需提前30天通知[14]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6]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发或公开发行上市审计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1] 文件保存与监督处理 - 公司和事务所文件保存至少10年[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纳入年度评价[18]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18]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并修订[20]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2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