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人员和机构[7]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应在规定网站披露[6] - 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需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8]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9] - 信息披露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2] - 公告文稿应重点突出、语言浅白,以中文为准[14] - 自愿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遵守公平原则[14] - 披露信息应客观、内容完整、无重大遗漏[16]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6]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26]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业绩预告[27] - 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业绩预告[27]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8]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多项财务指标[28] 其他披露情形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之一,应及时披露[34]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情况之一,应及时披露[3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三种关联交易情况,应及时披露[3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41]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5]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应及时披露方案内容[56]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57] - 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或停牌核查[5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45][5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披露[46]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高管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52]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54]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履行报告义务[7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7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75] 内幕信息管理 - 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6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68] - 公司董事等主体应参照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并做好保密[72]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保密及登记管理制度实施[72] - 公司应按要求填写并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71][74] - 公司重大事项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后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76] - 多种情形下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76]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79]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79] - 公司控股股东等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80]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83] - 公司向外部机构报送涉及内幕信息的材料应书面告知保密义务[86] - 公司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年报相关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86] 其他规定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26] - 预计本期经营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9] - 证券公司等发现材料问题要求补充纠正,否则报告证监局和交易所[59]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59]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说明[61] - “高送转”指每十股获送红股和转增合计股数达八股以上[76]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76]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9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91] - 本制度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90] - 本制度所称“第一时间”指与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的当日[91]
大全能源(688303) -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