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3005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太辰光太辰光(SZ:300570)2025-10-27 21:3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5] - 是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对董事会负责[4] 任职资格 - 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6] - 有五种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7] 聘任解聘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后者需取得资格证书[9] - 聘任前需向深交所报送推荐说明等资料[8]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8] - 出现特定情形需在一个月内解聘[20] 其他 - 需保存会议记录至少十年[12] - 聘任后应及时公告并提交相关资料[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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