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30057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太辰光太辰光(SZ:300570)2025-10-27 21:37

会议召集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一致同意不受此限[5]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5] 会议举行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5]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6] 会议审议 - 关联交易等应经会议审议,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前需经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8] 会议其他事项 - 可研究讨论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事项[10] -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非同意需说明理由[10] - 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证券部保存[10]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10] - 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年度述职报告应包括会议工作情况[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