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30057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太辰光太辰光(SZ:300570)2025-10-27 21:3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提出的董事薪酬标准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实施[8] - 提出的高管薪酬标准经董事会批准实施[8] - 成员每年检查董事和高管薪酬情况并提交报告[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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