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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尔科技(68868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莱尔科技莱尔科技(SH:688683)2025-10-27 22:04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12] - 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专户不存非募集资金[11] - 对募集资金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原则[6] 募投项目要求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5] - 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要重新论证[15] 资金使用限制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9] - 使用募集资金按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14][17] 资金使用安排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22] - 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22] 特殊情况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23]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金额不超总额30%[24] 项目变更程序 - 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仅变更实施地点可免部分程序[25] - 董事会提交募投项目变更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需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5] 监督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29]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聘请审核,公司收到报告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