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68868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 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