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68868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