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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尔科技(6886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莱尔科技莱尔科技(SH:688683)2025-10-27 22:0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9]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0]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3]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14]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进行检查[16]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17]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请求审计委员会召开,同意应在5日内发通知[20]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应在5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19] - 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22][23] 诉讼相关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23]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5]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7] - 会议召开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7]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30] 其他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3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