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68868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 |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六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力制定子公司章程,并依据子 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子公司系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股权),或者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公司法》规定的 股东权利,承担《公司法》规定的义务。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子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 企业财产。 第五条 公司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对子公司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 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等事项进行管理。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 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