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微医学(688029) -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南微医学南微医学(SH:688029)2025-10-27 22:2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7] 股东会召开流程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8][9][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8][9][10] - 审计委员会同意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20] 股东提案与候选人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20]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20] 投票相关规定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网络等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29] - 股东以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40]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5]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45]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决议,普通事项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9] 其他规定 - 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2] - 若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董事长等不能履行职务时,有相应主持股东会的规定[33][34] - 主持人可在预定时间之后宣布开会的情形有相关人员未到场、会场条件设施不适宜等[37] - 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述职报告[35]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1] - 股东买入超《证券法》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1]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5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59] - 股东对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有权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不同指标占比不同,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62][63] - 公司其他对外担保行为,除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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