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微医学(688029) -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南微医学南微医学(SH:688029)2025-10-27 22:27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通知中另行确定 的地点。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 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股东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 股东会提供便利。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