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微医学(688029) -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南微医学南微医学(SH:688029)2025-10-27 22:51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等议案[1] - 取消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多处表述调整及新增条款[4] - 公司对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部分制度[33][34] 股本与股份 - 公司发起人以2015年5月31日净资产折股9000万元,注册资本设立时缴足[9] - 公司股份总数为18784.7422万股,全为人民币普通股[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10%[11]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1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依法维权[9]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告知公司[9]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可决定公司经营方针等多项职权[10]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执行决议[20] - 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等方案[20]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控人单位人员不得任高管[27]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27]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27]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公积金后按股份比例分配利润[27]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9] - 公司作出合并等决议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30]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待股东大会审议[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