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名家(300506)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范围与管理 - 适用范围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主体[2] - 董事会为信息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日常管理[3]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向特定外部报送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和公告[3] - 定期报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5] 信息报送流程 - 对外报送信息需提交审批表并多级审核[5] - 向特殊部门提供未公开信息要提示保密并签承诺函[6] 材料管理与追责 - 外部信息使用人材料由证券事务部保管至少10年[7] - 违规提供信息公司可处分追责,外部违规使用依法追责[9]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