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名家(3005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名家汇名家汇(SZ:300506)2025-10-27 23:5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董事会成员中应占1/3以上,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6] - 连续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19]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2]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3]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6]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6]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37] - 履职受阻可向相关方报告[3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9]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