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名家(30050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人员任职与任期 - 兼任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董事会成员1/2[4]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副总裁及其他高管任期一致[5] 总裁辞职与代职 - 总裁辞职需提前一月向董事会递交报告,经批准生效[13] - 总裁代职超30个工作日,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18] 总裁审批权限 - 审批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19] - 审批交易标的相关营收、净利润等多项指标低于公司对应指标10%或绝对金额不超规定的事项[20] 总裁其他职责 - 决定累计发生额低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20] - 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28] 会议相关 - 董事长等可向总裁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6] - 副总裁可提请聘任或解聘分管业务范围内人员[26] - 办公会议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总裁负责制原则[26] - 办公会议由总裁召集主持,必要时指定副总裁召集主持[25] - 办公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定期召开[26]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