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601619) -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嘉泽新能嘉泽新能(SH:601619)2025-10-28 15:55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报告披露规则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申请[13]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立即披露[16]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5]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6]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19]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8] 股东信息管理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需在年度报告中记载[11]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应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31] - 接受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1] 报告审核与发布流程 - 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定期报告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资料,经多环节审核披露[24]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经审核、批准后披露[25] - 重大事件报告后经评估、审核、审定或审批后披露[26][27]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多环节审核备案后公告并归档[28] 信息管理与责任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31]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制度和保密制度[33] - 应建立多形式的信息沟通制度,坚持公平信息披露原则[34]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5][3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多项职责[37]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事务常设机构[39] - 各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40]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信息[43] - 应与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签保密协议[46]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7] 文件管理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期限10年[54]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需向董事会秘书申请并及时归还[54] - 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置备于证券部供公众查阅[54] - 以公司名义行文需经董事长审核批准,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54] 违规处理与制度修改 - 董事等应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56] - 信息披露违规需及时组织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56] - 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内部处分结果5个工作日报上交所备案[57] - 制度修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生效执行[60][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