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601619) -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制度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与投资者沟通[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6] - 沟通方式包括电话、现场调研、说明会等[6] 信息披露与交流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邮箱等信息,变更及时公告[7]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利用网络平台交流[7]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说明会安排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提前征集问题[11]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特定对象管理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于特定对象[20] - 特定对象到公司调研等活动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与证券部联系[21] - 特定对象发布相关文件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给证券部核对[24] 接待与档案管理 - 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实行预约登记,含提前预约、核实身份、现场登记[21][22][23]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分类存档[1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暂缓现场接待活动[23]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文件需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24]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5年[26] - 公司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