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传动(603767)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中马传动中马传动(SH:603767)2025-10-28 15:52

报告义务人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含公司董高、事业部等负责人、控股股东、实控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2]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报告事项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时需报告[13]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4]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1个工作日内或3个自然日内孰早者报告情况[16]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并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17] 关联方定义 - 具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等情形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22] - 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等情形的法人为关联法人[22] - 过去12个月内或未来12月内存在特定情形的法人为关联法人[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详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3]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23]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3] 公司时间 -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