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明股份(60300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独立董事会议通知 - 应于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此限[3] 会议召开条件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半数以上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表决与委托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3] - 委托出席需提交含特定内容的授权委托书并于表决前提交[4][5] 事项审议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审议[5] 会议记录与条件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5][6][8] - 公司应为会议提供工作条件并承担费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