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蔚蓝生物蔚蓝生物(SH:603739)2025-10-28 15:5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6]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连续任职已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8]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补选[8] 独立董事职权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审计等[10]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1]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5]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义务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事和高管的股东[21] 独立董事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部分事项需审议[13] 独立董事报告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