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蔚蓝生物蔚蓝生物(SH:603739)2025-10-28 15:55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2]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2]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2] - 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若拟依据半年度财务数据派发股票股利等或证监会、上交所认为应审计,需经过审计[11][12] 报告内容记载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专项说明等文件并披露[14] - 公司应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行业和经营性信息[14] 业绩预告规则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半年度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6] - 公司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业绩预告[17]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应进行业绩预告[16] 股权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21] 人员情况披露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预计达到3个月以上需披露[21]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1]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31]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组织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并提交相关资料[35]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5] 会计师事务所处理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董事会决议后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3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应确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33] -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需审批的提交董事会、股东会[37] 信息更正与保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应及时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37]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未公开重要信息保密[39] 违规处理与办法执行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致公司损失,将处分审核责任人并追偿[40] - 公司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42] - 公司办法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42] - 公司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2] 公司信息 - 公司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43] - 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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