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生物(603739) -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与解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改聘需满足四种情形,提前30天书面通知前任[15][19] - 拟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担任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5年不得参与[6]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6] 审计相关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9] - 公司每年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9] - 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9] 选聘要求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 确保事务所充足响应时间,不排斥潜在应聘方[11] 其他规定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3]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9] - 制度由股东会制定修改,董事会解释,通过之日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