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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泰(6030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新宏泰新宏泰(SH:603016)2025-10-28 16:03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无锡新宏泰电 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应当保证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 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1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