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6030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11] 会议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14] 会议举行条件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委托出席,1名董事不超2名委托[23] 会议方式与表决 - 原则现场会议,也可电子通信等方式[24] - 未通知提案除一致同意外不表决[25] - 提案表决后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有额外要求[31][33]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处理,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5] 提案处理 - 未获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37]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应暂缓表决[38]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可录音录像,记录包含多方面内容[40][41]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意见可书面说明[43]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公告前保密[44][45] 决议执行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46] - 会议档案保存至少10年[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