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或持股50%以下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重大会议与报告 - 控股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5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9] - 控股子公司董监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6] - 控股子公司每年度结束前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报公司总经理[18] 经营指标与规划 - 公司管理层向控股子公司下达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等经济指标[18] - 控股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8] 审批与报告事项 - 对外投资等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20] -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需公司担保时按流程审批[24] - 部分重大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及时报告,其余交易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时报告[2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报告[2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报告[26] - 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报告[26] - 获得50万元以上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报告[29]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报告[29] 财务与审计 -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更换需公司同意[35] - 控股子公司按要求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审计[35]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包括经济效益、工程项目等审计[36] -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离时接受离任审计[39] 经营管理检查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实施例行和专项检查[41] 行政管理与人力 - 控股子公司参照公司制订行政管理规定并报备重要文件[41] - 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接受公司指导监督,人员编制年初上报[42] - 控股子公司独立考勤考核,薪资政策年初报公司审核备案[47] 绩效考核与激励 - 公司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43] - 公司每年与控股子公司签经营目标责任书并兑现奖惩[44] 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一管理[4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0][51]
新宏泰(60301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