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6030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并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 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1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在相关信息 依法公开披露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