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6030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宏泰新宏泰(SH:603016)2025-10-28 16:0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在委员内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4]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薪酬政策 - 公司董事薪酬政策或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通过实施[1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或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12]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下设工作组,成员由公司多部门工作人员担任[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