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6030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以及《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 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