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60301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 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 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