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利害关系[2]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者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在会计等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刑事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13] - 原则上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13] - 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公司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9] 选举与补选 - 公司最迟应在发布选举独立董事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提交候选人材料[1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9]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20]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0]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9]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31]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4] - 公司应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4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39]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43]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41]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履职保障与监督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提议未被采纳应向交易所报告[38]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4] - 公司董事等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不得阻碍隐瞒[43]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43]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董可申请或报告[43]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44]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45]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45] 其他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46]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4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订亦同[49]
新宏泰(603016) - 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