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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泰(603016) - 独立董事制度
新宏泰新宏泰(SH:603016)2025-10-28 16:03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 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