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6030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的性质: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 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无锡新宏泰电 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