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603016)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新宏泰新宏泰(SH:603016)2025-10-28 16: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首次发行370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816万元人民币[9]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816万股,均为普通股[21]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赵汉新持股6000万股,持股比例60%;赵敏海持股2000万股,持股比例20%;高岩敏持股1000万股,持股比例10%;沈华持股1000万股,持股比例10%[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3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撤销请求权,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行使(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或直接诉讼[39][40]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4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应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及承诺[45]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48][51]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1][5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6]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2]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9]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117][118] - 重大交易(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事项,若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7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122] - 本章程规定之外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决定,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2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4]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155]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69,17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70]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78,179,180]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84]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86] 章程相关 - 三种情形下公司应修改章程[191] - 章程修改事项经审批后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91] - 董事会依股东会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91]